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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2008年度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计划的函

    2008/1/14 10:53:00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函
    环办函〔2008〕17号
    关于印发2008年度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计划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总局各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南华大学、清华大学、四川大学、苏州大学、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为了规范辐射安全培训,统一、合理、有效地安排各机构的培训工作,保证《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换发工作按计划完成,我局组织相关单位对2008年度培训计划和有关培训事宜进行了研究讨论,现将2008年度培训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培训计划

      2008年度培训计划见附件一,具体培训日期由各培训机构发文通知有关单位。

      培训计划外的培训由各培训机构另行组织,但应提前将培训计划报总局备案,同时应规范培训制度,严格考测程序,保证培训质量。

      新建单位在申请《辐射安全许可证》时,必须完成所有辐射工作人员的培训;已建单位在申请《辐射安全许可证》时,应有80%以上的辐射工作人员参加培训。

      现已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单位应于2008年12月30日前完成其所有辐射工作人员的培训。

      二、培训对象

      (一)初级班的培训对象包括:

      1、地市级环保部门辐射安全行政审批和监督检查人员;

      2、生产放射性同位素的单位的辐射工作人员;

      3、销售和使用Ⅰ类放射源的单位的辐射工作人员;

      4、销售和使用Ⅰ类射线装置的单位的辐射工作人员;

      5、甲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的辐射工作人员;

      6、使用伽玛射线探伤装置的辐射工作人员和辐射安全管理人员。

      (二)中级班的培训对象包括:

      1、省级以上环保部门的辐射安全行政审批和监督检查人员;

      2、生产放射性同位素的单位的辐射安全管理人员;

      3、销售和使用Ⅰ类放射源的单位的辐射安全管理人员;

      4、销售和使用Ⅰ类射线装置的单位的辐射安全管理人员;

      5、甲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的辐射安全管理人员。

      (三)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可以免于培训。

      三、培训内容

      初级班的培训内容主要以放射性基础知识、仪器设备的使用、各种实践的介绍、法律法规、现场观摩等内容。初级班不再分为工业和医疗两部分。

      中级班的培训内容主要以放射性知识、辐射防护、环境监测、工业或医疗模块、法律法规、现场观摩等。

      四、培训考试

      各培训机构应严格考试纪律,未参加考试或者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颁发培训合格证书。

      附件:1.2008年国家环保总局辐射安全培训计划

      2.辐射安全培训机构联系方式

     

    二○○八年一月九日

    主题词:环保 辐射 培训计划 函

    抄送: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附件1.:

    2008年国家环保总局辐射安全培训计划

    时间

    机 构 名 称

    级别

     

    3月

    清华大学

    初级

     

    4月

    四川大学

    初级

     

    5月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初级

     

    5月

    苏州大学

    中级

     

    6月

    国家环保总局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

    初级

     

    7月

    南华大学

    初级

     

    8月

    苏州大学

    初级

     

    9月

    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

    初级

     

    10月

    清华大学

    初级

     

    10月

    国家环保总局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

    中级

     

    11月

    四川大学

    初级

     

    12月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初级

     



    附件2.

    辐射安全培训机构联系方式

    单 位 名 称

    姓 名

    办公室电话

     

     

    南华大学

     

    0734-8282432

    0734-8282552

    13307346686

    清华大学

    吴其反

    010-62776333

    010-62776333

    13601074963

    四川大学

    杨朝文

    028-85470013

    028-85470013

    13668140931

    吴丽萍

    028-85412258

    13981850655

    梁勇飞

    028-85412258

    13608012615

    苏州大学

     

    0512-65880035

    0512-65880035

    13862042140

    朱本兴

    0512-65880052

    13862078045

    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

    卢金祥

    0351-2203442

    0351-2202030

    13934619804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肖雪夫

    010-69357288

    010-69358270

    13693126455

    彭立新

    010-69358832

    13801366542

    总局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

     

    0571-28869225

    0571-28869200

    13858196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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